「綠在區區」是環境保護署推行的社區回收網絡,由回收環保站、回收便利點及回收流動點組成,覆蓋全港18區,接收廢紙、金屬、塑膠等九類回收物。項目自2015年5月起投入服務,截至2026年7月已設有超過800個公共收集點,本文整理網絡架構、開放時間與綠綠賞積分安排。
政策核心與網絡架構
「綠在區區」是環境保護署推行的社區回收網絡品牌,目標是讓市民在居住範圍附近方便地交出家中的回收物。網絡由三類設施組成:回收環保站是各區較大型的回收設施;回收便利點是鄰近住宅區的回收店;回收流動點則以定時定點方式,為未有固定回收點的社區提供服務。三類設施互相補足,令全港18區均有回收覆蓋。
網絡接收九類常見回收物:廢紙、金屬、塑膠、玻璃容器、充電池、慳電膽及光管、四電一腦、小型電器及紙包飲品盒。收集所得的物料會交予下游回收商處理,部分物料經加工後循環再造,減少送往堆填區的廢物量。
收集點規模與開放時間
截至2026年7月的立法會答覆,「綠在區區」網絡已設有超過800個公共收集點,包括回收環保站、回收便利點、回收流動點及智能回收箱。
| 設施類別 | 數量(截至2026年7月) | 主要安排 |
|---|---|---|
| 回收環保站 | 12個 | 各區較大型的回收設施 |
| 回收便利點 | 82個 | 鄰近住宅區的回收店,基本全年開放 |
| 回收流動點 | 約600個 | 定時定點提供回收服務 |
| 智能回收箱 | 超過140套 | 自助回收,配合綠綠賞會員計劃使用 |
| 合計 | 超過800個公共收集點 | 覆蓋全港18區 |
開放時間方面,回收便利點基本上全年開放,常見營運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7時,或上午10時至下午8時,並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聖誕假期、農曆新年長假期及其前夕、元旦前夕、中秋節及冬至等日子則可能另有安排;部分節日期間部分地點仍可自助回收,但可能不設綠綠賞積分服務。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環境保護署於2015年推出「綠在區區」項目,首個回收環保站「綠在沙田」於2015年5月12日對外開放。其後網絡逐步擴展,在回收環保站之外陸續增設回收便利點及回收流動點,並引入智能回收箱,將回收服務延伸至更多社區。
網絡規模的最新官方數字見於2026年7月的立法會答覆:全港已設有超過800個公共收集點,其中回收環保站12個、回收便利點82個、回收流動點約600個,另設超過140套智能回收箱。有關數字反映網絡持續擴展的現狀,實際營運安排以環境保護署公布為準。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對一般市民而言,「綠在區區」最直接的影響是把回收變得更方便:過去需要自行尋找回收商或回收箱,現在大部分住宅區附近都有回收便利點或定時到訪的回收流動點,而且服務免費。市民可在同一地點一併交回多類物料,包括較難處理的充電池、慳電膽及光管、四電一腦及紙包飲品盒。
回收的激勵安排是「綠綠賞」會員積分計劃:市民登記成為會員後,於回收便利點、回收流動點或智能回收箱交回回收物時可儲存積分,累積後換領禮品。積分計算與兌換細則以環境保護署公布為準。
節日安排方面,回收便利點在公眾假期一般照常開放,但農曆新年等長假期期間可能調整服務時間,市民前往回收前可先查閱當區便利點的特別安排。
官方查詢與渠道
「綠在區區」各類設施的位置、開放時間及回收物接收安排,可於環境保護署減廢網站查閱。網站載有各區回收環保站及回收便利點的地址與營業時間、回收流動點的時間表,以及綠綠賞會員登記方法。
智能回收箱一般須先登記成為綠綠賞會員,並配合「綠在區區」手機應用程式使用,具體登記步驟及使用條款以環境保護署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綠在區區」接收哪些回收物?
網絡接收九類常見回收物:廢紙、金屬、塑膠、玻璃容器、充電池、慳電膽及光管、四電一腦、小型電器及紙包飲品盒。個別地點對大型物品或特殊物料的接收可能另有安排,詳情可向當區回收便利點查詢。
回收便利點在公眾假期開放嗎?
基本上全年開放,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常見營運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7時或上午10時至下午8時。農曆新年長假期、聖誕假期及其前夕、元旦前夕、中秋節及冬至等日子可能另有安排,出發前可先查閱特別開放時間。
如何使用綠綠賞積分?
市民可免費登記成為綠綠賞會員,於回收便利點、回收流動點或智能回收箱交回回收物時儲存積分,累積後可換領禮品。部分節日特別安排期間可能不設積分服務,具體以環境保護署公布為準。
大型電器可以交到「綠在區區」嗎?
四電一腦及小型電器屬網絡接收範圍,大型電器可交回收環保站處理。購買新電器時如涉及舊電器棄置,可留意相關的除舊安排,詳情以環境保護署公布為準。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資料來源:環境保護署減廢網站(wastereduction.gov.hk)、立法會2026年7月就「綠在區區」網絡規模的書面答覆;「綠在沙田」於2015年5月12日對外開放一事載於政府資訊網頁及立法會文件。資料查閱日期:2026年8月29日。收集點數量、開放時間與積分安排以環境保護署最新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