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工時門檻自2026年1月18日起放寬:僱員連續受僱四星期,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7小時,或四星期合共不少於68小時,即構成連續性合約,可享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等福利。本文整理新舊規定比較與對僱員的實際影響。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連續性合約」是《僱傭條例》中的關鍵概念,指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一定時數的僱傭合約。只有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才可享有部分法定僱傭福利,包括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產假及侍產假,以及連續受僱滿24個月的遣散費、滿5年的長期服務金等。
社會一般以「418」稱呼舊規定:僱員連續受僱四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均工作不少於18小時。新規定於2026年1月18日起適用,被媒體稱為「468」規定:連續受僱四星期,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7小時;若個別星期不足17小時,則該星期連同緊接前三星期(合共四星期)總工時不少於68小時,仍可構成連續性合約。
適用對象為所有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包括兼職、散工及合約制員工,與行業無關。
新舊規定要點一覽
| 項目 | 舊規定(418) | 新規定(468) |
|---|---|---|
| 受僱年期 | 連續四星期或以上 | 連續四星期或以上(不變) |
| 每星期工時門檻 | 不少於18小時 | 不少於17小時 |
| 替代計算方式 | — | 四星期合共不少於68小時 |
| 生效日期 | 2026年1月18日前適用 | 2026年1月18日起適用 |
| 涵蓋福利 | 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產假、侍產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 | |
新規定降低了每星期的工時門檻,同時新增「四星期合共68小時」的替代計算,讓偶爾一星期工時不足的僱員,仍可憑四星期總工時達標而維持連續性合約資格,不再因單一星期不足而中斷受僱年期。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連續性合約的規定源自《僱傭條例》第4條,多年來以「418」為社會共識。政府於2025年完成修訂:修訂條例於2025年6月18日獲立法會通過,6月27日刊憲,並於2026年1月18日起正式生效。
按官方指引,2026年1月18日前開始的受僱期,仍按舊「418」規定計算是否構成連續性合約;2026年1月18日起的受僱期,則按新規定計算。各項法定福利本身的資格條件維持不變,例如有薪年假須連續受僱滿12個月、遣散費須連續受僱滿24個月、長期服務金須連續受僱滿5年,本次修訂只調整「連續性合約」的工時門檻。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對兼職及散工僱員而言,新規定最直接的影響是福利門檻降低。以常見的時薪工作為例:僱員連續四星期、每星期工作17小時,舊規定下不符資格(不足18小時),新規定下已構成連續性合約,可累計有薪年假、疾病津貼及法定假日薪酬等權益。
新設的68小時總計方式亦惠及工時不穩定的僱員。例如一名員工連續四星期分別工作18、18、18及14小時:舊規定因最後一星期不足18小時而不符資格;新規定下四星期總工時達68小時,符合條件。這對零售、飲食及清潔等行業的輪更員工尤其重要。
對僱主而言,須按新門檻更新工時紀錄與合約安排。僱傭條例要求僱主保存僱員的工時紀錄,如就連續性合約的計算出現爭議,舉證責任在僱主一方,僱主須證明僱員未達連續性合約標準。
對求職者而言,理解連續性合約的計算方式,有助評估工作合約實際享有的福利,簽約前可要求僱主以書面列明每星期工時安排。
官方查詢與申訴渠道
連續性合約的規定由勞工處負責執行,官方網站為www.labour.gov.hk,網站設有「連續性合約」新規定教學工具,以例子說明新舊計算方式。查詢熱線為2717 1771。
僱員如懷疑僱主未按連續性合約計算福利,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查詢或提出申索,申索須於法定時限內提出。
常見問題
兼職每星期工作16小時,可否構成連續性合約?
視乎四星期總工時而定。若每星期均不足17小時,須以「四星期合共68小時」計算:例如連續四星期各16小時,合共64小時,不符資格;若其中三星期各18小時、一星期10小時,合共64小時,同樣不符。僱員可按實際工時自行核算。
新規定由何時開始計算?
由2026年1月18日起的受僱期按新規定計算;2026年1月18日前的受僱期仍按舊「418」規定。若合約橫跨生效日期,受僱期分段按所屬時期的規定處理。
連續性合約涵蓋哪些法定福利?
包括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產假及侍產假,以及連續受僱滿24個月的遣散費、滿5年的長期服務金。每項福利另有其本身的資格條件,例如年假須連續受僱滿12個月,並非一經構成連續性合約即全部享有。
僱主不承認連續性合約,僱員可以怎樣做?
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查詢或提出申索。勞資審裁處審理相關爭議時,舉證責任在僱主一方,僱主須提出工時紀錄證明僱員未達標,因此僱員宜保存出勤及薪酬紀錄。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資料來自勞工處(www.labour.gov.hk)「連續性合約」新規定新聞稿及教學工具,以及1823(www.1823.gov.hk)的常見問題。修訂條例於2025年6月刊憲,新規定自2026年1月18日起生效;資料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24日,一切以政府最新公布為準。

.png?x-oss-process=image/resize,p_100/format,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