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法定假日由12天分階段增至17天;2026年為15天,新增復活節星期一。本文整理現行規定、17天時間表與假日薪酬計算方法,並說明對不同僱員的影響。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法定假日是《僱傭條例》(第57章)訂明僱主必須給予僱員的假日,與《公眾假期條例》下的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屬兩套不同制度。修例前,法定假日每年只有12天,遠少於公眾假期的17天;僱主即使只提供法定假日,仍屬合法,不少基層僱員因而較少假日。
法定假日的適用對象是所有僱員,包括全職、兼職及臨時僱員,不論服務年資長短,僱主均須讓僱員放假。不過,要享有假日薪酬,僱員須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未滿3個月的僱員仍可放假,但無權收取假日薪酬。
自2026年1月1日起,法定假日總數為15天,新增假日為復活節星期一(2026年為4月6日)。
政策要點表:法定假日規定與時間表
| 項目 | 規定 | 備註 |
|---|---|---|
| 2026年法定假日總數 | 15天 | 新增復活節星期一 |
| 新增假日(2026年起) | 復活節星期一 | 2026年為4月6日 |
| 最終目標 | 17天 | 2030年起與公眾假期看齊 |
| 假日薪酬資格 |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 | 未滿3個月仍可放假 |
| 支付時限 | 法定假日後第一個發薪日 | 僱主須準時支付 |
| 計算方法 | 假日當天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 以《僱傭條例》規定為準 |
| 適用法律 | 《僱傭條例》(第57章) | 由勞工處執法 |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法定假日當天(如假日連續多天,則以首天為準)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法定假日由12天增至17天,源於《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該條例於2021年12月31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採取分階段、每兩年增加一天的方式,逐步將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看齊:
- 2022年起:新增佛誕,法定假日共13天
- 2024年起:新增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共14天
- 2026年起:新增復活節星期一,共15天
- 2028年起:新增耶穌受難節,共16天
- 2030年起:新增耶穌受難節翌日,共17天
截至2026年8月,上述時間表仍然生效,2026年法定假日為15天,屬現行安排。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2026年的15天法定假日包括:1月1日、農曆年初一至初三(2月17日至19日)、清明節(4月5日)、復活節星期一(4月6日)、勞動節(5月1日)、佛誕(5月24日)、端午節(6月1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7月1日)、中秋節翌日(9月26日)、國慶日(10月1日)、重陽節(10月18日)、冬節或聖誕節(12月22日或25日,由僱主擇一)及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12月26日)。
對僱員而言,新增的復活節星期一意味每年多一天有薪假期;對符合連續性合約及受僱滿3個月條件的兼職僱員,同樣享有假日薪酬。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假,或不支付假日薪酬,即屬違反《僱傭條例》,僱員可向勞工處投訴,違例僱主可被檢控。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 勞工處:法定假日及假日薪酬的官方資料,可於勞工處網站查閱,查詢熱線2717 1771
- 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處理僱傭條例下的投訴及調解
- 電子版香港法例:查閱《僱傭條例》(第57章)現行條文
常見問題
法定假日同銀行假有咩分別?
法定假日由《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給予;公眾假期(銀行假)由《公眾假期條例》訂明,部分行業未必跟隨。法定假日正逐步增至17天,2030年起兩者數目看齊。
兼職僱員都可以放法定假日?
可以。所有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都可放法定假日;如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更可享有假日薪酬。
僱主唔畀放假或者唔出假日薪酬可以點做?
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投訴,或致電勞工處查詢熱線2717 1771。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法定假日的僱主,可被檢控。
假日薪酬點樣計?
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假日當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僱主須於假日後第一個發薪日支付。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資料來源包括:勞工處〈2026年的法定假日〉頁面(查閱日期2026年8月26日);政府新聞公報〈法定假日由12天增至17天〉(2022年1月1日);《僱傭條例》(第57章)。所有日期及規定以勞工處及相關部門最新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