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選擇》月刊第562期(2023年8月)爽膚水測試發現,部分樣本檢出受歐盟《化妝品法規》限制標示的致敏香料;其後維他命C護膚品、泥狀清潔面膜及去角質潔面產品測試亦檢出同類物質。本文整合各期報告要點、規管框架與選購須知。

報告核心與適用對象

消委會在歷年護膚品測試中,除比較保濕、去角質等實際功效外,亦會化驗樣本是否含有香料致敏物質,並以歐盟《化妝品法規》作為參考指標。該法規規定,免沖洗類產品若含有指定致敏香料並超過0.001%、沖洗類產品超過0.01%,須在包裝上標示有關成分,方便消費者辨識。

報告適用對象包括:使用爽膚水、精華、面膜及潔面產品的一般消費者,以及皮膚敏感、患有濕疹或有過敏史的人士——後者對香料致敏物質的風險較高,選購時尤其需要留意成分表。

報告要點一覽

測試產品期數檢出情況
爽膚水第562期(2023年8月)9款樣本檢出受限制使用的致敏香料,包括芳樟醇、香茅醇、香葉醇、檸檬烯、苯甲醇及苯甲酸芐酯等,含量超出歐盟免沖洗類產品的0.001%標示上限
維他命C護膚品第576期(2024年)7款樣本合共檢出7種歐盟限用的香料致敏物質,包括檸檬烯(5款)及芳樟醇(4款),含量均超出0.001%標示上限,僅3款有標示相關成分
泥狀清潔面膜第587期(2025年)30款樣本中4成(12款)檢出1至5種香料致敏物質,其中4款含量高於0.01%
去角質潔面產品第590期(2025年)25款樣本中約7成(18款)檢出1至11種香料物質,總量介乎0.0019%至0.6305%
標示責任歐盟法規要求部分樣本檢出致敏香料但包裝未有標示,敏感人士難以單憑包裝判斷

報告沿革與最新修訂

消委會持續監察護膚品的香料致敏問題:由2023年8月《選擇》月刊第562期爽膚水測試開始,其後分別在第576期(2024年)維他命C護膚品、第587期(2025年)泥狀清潔面膜及第590期(2025年)去角質潔面產品測試中,反覆檢出同類致敏香料。

常見被檢出的致敏香料包括檸檬烯、芳樟醇、香茅醇、香葉醇、苯甲醇及苯甲酸芐酯等,多屬植物精油中天然存在的成分,用以調配香氣。消委會報告指出,樣本所含香料致敏物質的種類愈多,致敏風險相應增加。

規管方面,香港現時未有就化妝品的香料致敏物質訂立與歐盟相同的強制標示要求,消委會遂以歐盟《化妝品法規》作為測試的參考指標,並呼籲業界主動標示相關成分。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檢出香料致敏物質並不代表產品不合格或必然致敏——對大多數人而言,此類成分含量低時不會引起反應;但對皮膚敏感、濕疹患者或有過敏史的人士,風險則明顯較高。

消委會報告的另一個發現是:即使檢出致敏香料,包裝亦未必有標示。在香港缺乏強制標示制度下,消費者難以從成分表判斷產品是否含有致敏物質,敏感人士只能靠「不含香料」標示或成分較簡單的產品作選擇。

選購與使用方面,建議皮膚敏感人士:選擇標示「不含香料」或成分表較簡短的產品;首次使用前在手臂內側或耳後小範圍試用;如用後出現紅腫、痕癢或刺痛,應立即停用,並諮詢醫生或藥劑師的意見。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消費者委員會(consumer.org.hk)——《選擇》月刊網上版刊載歷期測試報告全文,可免費查閱。

消委會投訴及諮詢熱線:2929 2222。

如對產品安全有疑問或懷疑產品有問題,亦可經政府熱線1823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常見問題

檢出香料致敏物質是否代表產品不安全?

不一定。消委會報告指致敏風險與物質的種類及含量有關,歐盟要求屬標示責任而非禁用。對多數消費者沒有影響,但皮膚敏感人士需特別留意。

如何知道自己對哪種香料過敏?

如皮膚反覆出現過敏反應,可諮詢皮膚科醫生進行過敏測試;日常可留意成分表中的檸檬烯、芳樟醇、香茅醇、香葉醇等常見致敏香料。

在哪裡可以查閱消委會測試報告?

可瀏覽消費者委員會官網 consumer.org.hk,於《選擇》月刊網上版搜尋相關期數及測試報告。

皮膚敏感人士應如何選購護膚品?

宜選擇標示「不含香料」或成分較簡單的產品,使用前先小範圍試用,並觀察有否紅腫、痕癢等反應;出現不適應立即停用並諮詢醫護人員。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數據來源包括:消費者委員會《選擇》月刊第562期爽膚水測試(2023年8月)、第576期維他命C護膚品測試(2024年)、第587期泥狀清潔面膜測試(2025年)及第590期去角質潔面產品測試(2025年),全部可於 consumer.org.hk 查閱。資料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24日,一切以消委會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