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航拍機)在香港愈來愈普及,但操作無人機並非「放飛自我」咁簡單。《小型無人機令》(香港法例第448G章)自 2022年12月1日 起全面實施,以「風險為本」原則規管所有無人機操作,並因應「低空經濟」發展於 2025年7月18日 修訂,把規管範圍擴大至150公斤。本文按民航處公布整理現行分類、註冊、保險與罰則,供市民操作前參考。

規管框架:《小型無人機令》與「風險為本」原則

《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於 2022年6月1日 生效、2022年12月1日 全面實施,取代以往以「重量7公斤或以下」作為分界的舊安排。法例以「風險為本」為原則:無人機重量愈高、飛行風險愈大,規管要求就愈嚴謹,例如需要註冊、購買保險,甚至事先取得民航處許可。

為配合「低空經濟」的發展方向,政府於 2025年7月18日 實施《小型無人機(修訂)令》,新增「丙類」無人機(重量25公斤以上至150公斤),並規定跨境操作(不論重量)一律須事先取得民航處批准。這意味著現行規管對象不再局限於小型航拍機,重量較大的載貨無人機同樣納入法定規管。

無人機分級:四類機種不同要求

按民航處《安全規定文件》(2025年7月版本),無人機按起飛重量分為四級,起飛重量包括電池、相機等所有裝載:

類別重量註冊保險
甲一類250克或以下一般毋須註冊標準操作毋須
甲二類250克至7公斤須註冊規定尚未生效(待憲報公告)
乙類7公斤以上至25公斤須註冊已生效,最低1,000萬元
丙類25公斤以上至150公斤須註冊並取得民航處許可已生效,1,500萬至2,000萬元

甲一類(250克或以下)無人機雖然一般毋須註冊,但仍須遵守日間飛行、離地不高於 100呎、不進入禁飛區等一般規定,並非完全「無王管」。

註冊要求:邊部機要註冊、邊個要註冊

重量超過 250克 的無人機,其負責人(機主)及遙控駕駛員都須於民航處「SUA一站通」電子平台(esua.cad.gov.hk)註冊,無人機本身亦須註冊並在機身貼上民航處發出的註冊標籤。註冊資格方面:

  • 負責人(機主)須年滿 18歲
  • 遙控駕駛員須年滿 14歲
  • 同一部無人機可登記一名負責人,轉讓機主後須更新註冊資料。

未經註冊而操作須註冊的無人機,即屬違反《小型無人機令》,可被檢控。市民購買無人機後,應先到「SUA一站通」完成註冊再起飛。

第三者保險:保額級別與生效安排

進行「進階操作」的無人機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最低保額按類別劃分:

  • 甲一類、甲二類、乙類:最低 1,000萬港元
  • 丙類(25至75公斤):最低 1,500萬港元
  • 丙類(75至150公斤):最低 2,000萬港元

按民航處現行公布,乙類及丙類的強制保險規定已生效;甲二類的強制保險規定尚未生效,須待民航處處長以憲報公告指定日期後才實施。甲一類進行標準操作毋須購買保險,但若屬進階操作,仍需按規定投保。投保前應向保險公司確認保單是否涵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

禁飛區與一般飛行限制

《小型無人機令》第18條訂明,未經許可於限制飛行區(即禁飛區)飛行即屬犯法;第19條則授權民航處處長、警務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劃定限制飛行區。常見禁飛地點包括政府總部、警署、懲教院所、中聯辦、機場、軍營、直升機起降場及維多利亞港兩岸等,全港18區均設有禁飛區。

禁飛區範圍會因應大型活動而臨時調整,起飛前最穩妥的做法,是到民航處「SUA一站通」平台查閱最新禁飛區地圖,並核對當前位置是否允許飛行。

罰則:最高罰款10萬與監禁2年

違反《小型無人機令》的規定,包括危險操作、未經許可進入禁飛區、未註冊而飛行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10萬港元 及監禁 2年。市民切勿在禁飛區、人群上空或惡劣天氣下操作無人機,亦不應改裝無人機以繞過規管。

官方查詢渠道

無人機規管的最新安排,一律以民航處公布為準。市民可瀏覽民航處「小型無人機規管要求」網頁,或於「SUA一站通」平台查閱註冊指引、禁飛區地圖及《安全規定文件》全文。

常見問題

250克以下的無人機係咪完全唔使理?

甲一類(250克或以下)無人機一般毋須註冊及購買保險,但仍須遵守日間飛行、離地不高於100呎、不進入禁飛區等一般規定,亦不得在人群上方飛行。

喺香港放無人機需要考牌嗎?

現行制度以註冊與級別規管為主,甲二類及以上的進階操作須符合民航處對遙控駕駛員的資格要求,並按類別購買第三者保險;丙類操作更須事先取得民航處許可。具體資格要求以民航處公布為準。

外國買返嚟嘅無人機可以喺香港飛嗎?

可以,但同樣受《小型無人機令》規管:重量超過250克須先於「SUA一站通」註冊,跨境操作(不論重量)亦須事先取得民航處批准,並遵守禁飛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