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保險喺香港好常見,銀行同保險公司都有推,好多時俾人當做「高息存款」咁介紹。但嚴格嚟講,儲蓄保險係人壽保險嘅一種,入面有儲蓄成分,回報分為保證同非保證兩部分,受《保險業條例》規管,同銀行存款係兩套完全唔同嘅制度。本文由官方制度角度出發,講清楚儲蓄保險係點運作、保險業監管局點樣規管、冷靜期有幾多日,以及買之前要知嘅幾件事。

儲蓄保險係咩?

儲蓄保險(又叫儲蓄人壽保險)係人壽保險嘅一種,投保人定期供款,保險公司將部分保費用嚟提供人壽保障,其餘部分累積成為「現金價值」,並按保單條款派發回報。同純保障型人壽保險相比,儲蓄保險嘅儲蓄成分較高,保單會隨年月累積現金價值。

回報通常分兩類:保證回報(寫明喺保單入面、保險公司必須支付嘅部分)同非保證回報(例如周年紅利、期滿紅利,金額會按保險公司投資表現浮動,可能高於或低於銷售時嘅預期數字)。呢個分別好重要,因為銷售文件上列出嘅預期回報,唔等於保證會攞到嘅金額。

官方點樣規管?

儲蓄保險屬於長期保險業務,受《保險業條例》(第41章)規管,監管機構係保險業監管局(簡稱保監局)。保監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取代保險業監理處,負責發牌、監察保險公司同保險中介人,以及處理保險公司嘅財政監管。

保險公司方面,經營長期保險業務必須獲保監局授權;保險中介人(包括保險代理同經紀)自2019年起亦須持有保監局發出嘅牌照先可以銷售保險產品,違規銷售會被紀律處分。消費者買儲蓄保險前,可以喺保監局網站查核保險公司同中介人嘅牌照狀態。

冷靜期:買咗可以反悔,但只有21日

香港嘅長期保險(包括儲蓄保險)設有冷靜期,根據保監局《指引29——冷靜期指引》(GL29),冷靜期為21個曆日,由保單或者冷靜期通知書(以較早交付者為準)送達保單持有人嘅翌日起計;如果第21日係公眾假期,會順延至之後嘅首個工作日。

時機退保安排
冷靜期內(21個曆日)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取消保單,一般可取回已繳保費及保費徵費
冷靜期後按保單現金價值退還,金額可能少於已繳保費

要特別留意:如果係投資相連保險或者有儲蓄成分嘅保單,而保費已經用咗去購買投資項目,保險公司會先將投資項目套現先至退款,期間嘅投資差價(即虧損)要由投保人自己承擔。所以收到保單之後,應該盡快核對保單條款,確認產品適合自己先至好。

保費徵費:每份保單都要畀

自2018年1月1日起,香港所有保單都要繳交保費徵費,由保險公司代收後轉交保監局,用嚟支持保監局嘅營運。現行徵費率為0.1%(即保費嘅千分之一),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人壽保險保單嘅徵費上限為每保單年度港幣100元,即係話單一保單年繳保費達到10萬元或以上就會封頂。一般保險(例如旅遊保險、汽車保險)嘅徵費上限則為5,000元。保費徵費係法定收費,投保時保單文件會清楚列明。

回報點樣披露?

根據保監局嘅規管要求,保險公司銷售儲蓄保險時,必須向準客戶提供利益說明文件,清楚列明保證回報、非保證回報嘅預期水平,以及不同情況下(例如提早退保)嘅現金價值。銷售人員亦要解釋保單嘅主要風險。消費者簽署前應核實文件上嘅數字,特別係「非保證」部分——任何預期回報數字都唔係保證金額。

保險公司出問題,有冇保障?

目前香港並未設有已經生效嘅「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喺2023年12月公布咗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嘅諮詢總結,建議喺保險公司無力償債時,為投保人提供一定程度嘅賠償,但相關條例仍然喺草擬階段,計劃尚未正式生效。換句話講,現時買保險並冇好似銀行存款保障計劃咁嘅法定賠償機制,投保時應以保監局授權嘅保險公司為前提,並了解保單本身嘅條款。

常見問題

儲蓄保險係咪存款?

唔係。儲蓄保險係人壽保險產品,唔受存款保障計劃保障;銀行存款先至受存款保障計劃保障。兩者嘅監管機構、回報性質同提早提取安排都唔同,唔應該當做同一類產品比較。

提早退保會點?

冷靜期之後退保,保險公司會按保單嘅現金價值退款,前期現金價值通常低過已繳保費,即係話提早退保好可能「蝕本」。保單文件會列出各年度嘅保證現金價值,投保前應該睇清楚。

保費徵費係咪保險公司收?

保費徵費係保監局嘅法定收費,由保險公司代收後轉交保監局,唔係保險公司嘅利潤。人壽保險保單現行徵費率0.1%,每保單年度上限100元。

同保險公司有糾紛可以搵邊個?

可以聯絡保險投訴局處理保險合約爭議(屬自願性質嘅調解機制),或者向保監局查詢投訴渠道。涉及持牌中介人嘅不當銷售行為,可以向保監局投訴。

官方查詢渠道

本文所述嘅冷靜期、保費徵費及規管安排,以保險業監管局現行公布為準;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仍喺立法籌備階段,最新進展以政府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