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有部分藥物屬自費,價錢可以高到一般家庭負擔不起。政府為此設了兩個資助渠道:撒瑪利亞基金與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兩者都由醫院管理局營運,都要通過臨床準則與經濟審查。本文按社會福利署與醫管局公佈整理兩個基金的分工、申請資格、經濟審查的計算方式,以及申請途徑。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兩個基金的共同對象是: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須自費購買特定藥物或醫療項目、而家庭經濟能力不足以負擔的病人。申請人須為《入境條例》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須通過由醫務社會工作者進行的經濟審查。

要留意兩點門檻是並列的,不是二選一:臨床上必須符合該項目訂明的準則(由公立醫院主診醫療團隊判斷),經濟上必須通過審查。臨床合適但超出經濟門檻,或經濟符合但臨床準則不合,都不會獲批。

兩個基金的分工與資助範圍

兩個基金設立年份相隔六十年,覆蓋範圍亦不同。下表列出官方公佈的要點。

項目撒瑪利亞基金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
設立1950 年經立法局(即現時的立法會)決議設立2011 年年初成立,首階段計劃 2011 年 8 月推行
營運醫院管理局醫院管理局負責行政運作
資助範圍協助支付自資購買的醫療項目或新科技的費用首階段:特定自費癌症藥物;2017 年 8 月起增設兩項
2017 年新增項目①資助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罕見疾病用藥);②資助購置指定的介入程序及體內醫療裝置
申請資格符合特定臨床準則並通過經濟審查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符合臨床準則、通過經濟審查
申請途徑公立醫院醫務社工公立醫院醫務社工

實務上病人不需要自己判斷該申請哪一個。主診醫療團隊會按藥物或項目所屬的資助名單,指示應循哪個基金申請;名單以醫管局公佈為準,並會不時更新。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 2011 年成立時只做一件事:資助病人使用特定自費癌症藥物,即「首階段計劃」。2017 年 8 月起增設兩項援助,分別針對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罕見疾病用藥),以及指定的介入程序與體內醫療裝置。

最重要的一次修訂在經濟審查機制。政府同意優化撒瑪利亞基金與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的經濟審查,計算申請人所屬家庭的每年可動用財務資源時,**只計入一半可動用資產淨值**;同時修訂「家庭」的定義——非受供養的病人如已婚,其同住父母的資產會被剔除;如未婚,則會被視為一人家庭。

生效時間分兩批:「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藥物」項目的優化措施,適用於 2019 年 1 月起的申請個案;撒瑪利亞基金與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首階段計劃」的優化措施,則由 2019 年 2 月 16 日起實施。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資產淨值只計一半」這項改動的實際效果,是把一批原本剛剛超出門檻的家庭拉回資助範圍內。過去按全額資產計算,有自住物業或一筆退休積蓄的家庭很容易被判定「有能力負擔」;改動後同一筆資產只計一半,可動用財務資源隨之下降,分擔額亦會降低。

「家庭」定義的修訂影響另一類人:已婚但與父母同住的病人,以往父母的資產會被計入,令審查結果與實際負擔能力脫節;現時這部分資產已剔除。未婚且非受供養的病人則按一人家庭計算,同樣比舊制寬鬆。

要提醒的是,經濟審查放寬不等於自動獲批。臨床準則仍然是第一道門,而資助水平按可動用財務資源分級計算——通過審查亦可能仍需承擔部分費用。想知道自己這一關大概落在哪裡,最直接的方法是把家庭收入與資產狀況交給醫務社工評估,而不是自行套用網上的例子。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兩個基金的申請都不是自行遞表,而是經公立醫院的醫務社工辦理。一般流程是:主診醫療團隊評估病人臨床上符合某項資助的準則後,轉介至醫務社工;醫務社工進行經濟審查並協助辦理申請。

相關官方資料可查閱社會福利署《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https://www.swd.gov.hk/tc/pubsvc/medical/cat_mfa_rf/ccfmap/index.html)與《撒瑪利亞基金》(https://www.swd.gov.hk/tc/pubsvc/medical/cat_mfa_rf/samaritanf/index.html),以及醫院管理局的撒瑪利亞基金與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專頁。資助藥物與項目名單、分擔額計算方法以醫管局公佈的版本為準。

常見問題

要自己揀撒瑪利亞基金定關愛基金?

不需要。應循哪個基金申請,取決於所需藥物或醫療項目屬於哪一份資助名單,由公立醫院的主診醫療團隊按名單指示,再轉介醫務社工辦理。病人只需配合提供經濟審查所需的資料。

有自住樓係唔係一定唔過審查?

不一定。經濟審查計算的是每年可動用財務資源,而按優化後的機制,計算時只計入一半可動用資產淨值。是否通過與分擔額多少,須由醫務社工按整個家庭的實際情況評估,不能單憑有沒有物業判斷。

經濟審查係邊個做?要準備咩?

由公立醫院的醫務社會工作者進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須提供收入與資產狀況的證明文件,具體清單由醫務社工按個案說明。由於「家庭」的定義有明文規定(例如非受供養的未婚病人視為一人家庭),開始前應先向醫務社工確認哪些成員需要納入計算。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的基金設立年份、資助範圍、申請資格與經濟審查修訂內容,整理自社會福利署《撒瑪利亞基金》與《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專頁,以及政府新聞公報《撒瑪利亞基金和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放寬經濟審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1/15/P2019011500792.htm)與立法會答覆《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1/30/P2019013000673.htm)。經濟審查優化措施的生效日期為 2019 年 1 月(極度昂貴藥物項目)與 2019 年 2 月 16 日(首階段計劃)。資料核對日期:2026 年 8 月 24 日。資助名單、分擔額與審查參數會隨政策修訂變動,申請前請以醫院管理局及社會福利署最新公佈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建議。如有健康疑慮,請諮詢註冊醫生或醫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