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醫療收費改革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急症室每次400元、家庭醫學診所每次150元、專科診所每次250元,住院及門診費用全年收費上限10,000元;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同步優化,綜援、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及在職家庭津貼受助人可獲費用豁免,撒瑪利亞基金申請資格亦告放寬。本文整合豁免資格、收費標準與申請渠道。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及診所的醫療服務收費,按《醫院管理局條例》訂定,符合資格人士(持有效香港身份證的居民)繳付較低收費。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於2026年1月1日生效,上調各項服務收費的同時,同步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作為市民的醫療安全網。

適用對象分三類:第一,自動獲豁免收費的人士,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75歲或以上並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傷殘津貼受助人,以及在職家庭津貼受助家庭成員(2026年1月1日起新增);第二,因經濟困難申請減免的市民,可向醫務社會服務部提出,經入息及資產審查後獲全數或部分減免;第三,需要自費藥物資助的病人,可經主診醫生轉介申請撒瑪利亞基金或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

收費及資助金額一覽

項目收費/資助適用條件
急症室每次400元分流為第I類(危殆)及第II類(危急)的病人可獲豁免繳費
家庭醫學診所(前稱普通科門診)每次150元,每種藥物5元符合資格人士
專科診所每次250元,每種藥物20元符合資格人士
住院(急症病床)每日300元舊收費每日120元
住院(療養/復康、護養及精神科病床)每日200元舊收費每日100元
全年收費上限10,000元住院及門診費用(自費藥械除外);持有效香港身份證市民適用,毋須經濟審查
費用豁免全部醫療費用綜援、75歲以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受助人
撒瑪利亞基金資助自費藥物主診醫生轉介,經經濟審查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改革前的舊收費水平為:急症室每次180元、普通科門診每次50元、專科門診首次135元及覆診80元、住院急症病床每日120元。2026年1月1日起,上述收費分別調整至400元、150元、250元(專科劃一)、300元及200元,藥費亦按診所類別調整為每種5元或20元。

與加價同步,政府推出一系列紓緩措施:第一,新增豁免類別,傷殘津貼受助人及在職家庭津貼受助家庭成員由2026年1月1日起獲豁免醫療費用;第二,引入全年收費上限10,000元,病人全年住院及門診費用(自費藥械除外)達到上限後毋須再繳費,適用於所有持有效香港身份證的市民,毋須經濟審查;第三,放寬撒瑪利亞基金申請資格,包括調整可動用財務資源中收入的計算方法及病人分擔額的累進計算表;第四,設有條件減免機制,容許因緊急情況未能即時提交文件的病人,於治療後限期內補交文件。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急症室收費由180元大幅上調至400元,但分流為第I類(危殆)及第II類(危急)的病人可獲豁免,反映政策鼓勵市民按病情嚴重程度選擇合適的服務層級;非緊急個案宜使用門診服務。專科診所收費由首次135元、覆診80元改為劃一250元,長期覆診病人的每次開支上升,但全年10,000元上限令重症及頻繁就醫的病人每年醫療開支封頂,自費藥械除外。

對長者而言,75歲或以上並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者繼續獲豁免全部醫療費用,不受加價影響;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則須按新收費繳費,如有經濟困難可申請醫療費用減免。領取傷殘津貼及在職家庭津貼的人士,由2026年1月1日起毋須再經審查即可獲豁免。

需要自費藥物的病人,可經主診醫生轉介申請撒瑪利亞基金;基金涵蓋的自費藥物名單(主要用於癌症、罕見病及自體免疫疾病治療)由醫管局公布,經濟審查以家庭為單位計算「可動用財務資源」。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則為撒瑪利亞基金以外的指定自費醫療項目提供資助。兩者均以病人實際經濟負擔能力釐定資助比例。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醫院管理局(ha.org.hk)——官方網頁載有最新醫療收費表、收費改革詳情及醫療費用援助資訊。

公立醫院及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申請醫療費用減免及撒瑪利亞基金,提交入息、資產證明後由醫務社工審查。

社會福利署(swd.gov.hk)——申請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則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wfsfaa.gov.hk)處理。

常見問題

到急症室求診是否一定收取400元?

不是。病人經分流後被評為第I類(危殆)或第II類(危急)可獲豁免繳費;其餘類別每次收取400元。

全年收費上限如何運作?

持有效香港身份證的市民,在公立醫院及診所的住院及門診費用(自費藥械除外)累計達10,000元後,當年毋須再繳費;上限適用於所有市民,毋須經濟審查或申請。

撒瑪利亞基金與關愛基金醫療援助有何分別?

兩者均屬公營醫療體系的自費項目資助安全網,須由醫管局主診醫生轉介並通過經濟審查。撒瑪利亞基金主要資助自費藥物,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涵蓋指定自費醫療項目;具體涵蓋名單以醫管局公布為準。

如何申請醫療費用減免?

可向就診醫院的醫務社會服務部或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申請,提交入息及資產證明,經審查後可獲全數或部分減免;綜援及指定津貼受助人則自動獲豁免,毋須另行申請。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數據來源包括:醫院管理局「醫療收費」網頁(ha.org.hk,載有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收費)、醫院管理局「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專頁、撒瑪利亞基金「經濟審查」網頁(ha.org.hk/haho/ho/ccf/Financial_Assessment_CCF_b5.html)。資料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24日,一切以醫管局及政府最新公布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建議。如有健康疑慮,請諮詢註冊醫生或醫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