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障計劃為銀行存戶提供法定保障,自 2024年10月 起每名存戶於每間成員銀行的存款保障上限提高至80萬港元。本文整理計劃的涵蓋範圍、上限計算方式與賠償安排,以及2025年生效的第二階段優化措施。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存款保障計劃(存保計劃)是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第581章)設立的法定計劃,由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管理。香港所有持牌銀行均為計劃成員,屬強制參與,存戶毋須登記、毋須繳付任何費用,保障自動適用。

計劃的作用,是當成員銀行倒閉時,向存戶發放法定補償,令保障上限內的存款不受損失。存款保障的意義,在於銀行體系出現問題時,普通存戶的存款不受到牽連。

適用對象是所有在成員銀行存放存款的存戶,涵蓋港元及其他貨幣的存款。個人存戶與企業存戶均受保障,惟各自按「每名存戶、每間銀行」的規則計算上限。

政策要點表

項目規定備註
保障上限每名存戶於每間成員銀行最高80萬港元2024年10月1日起由50萬港元提高
涵蓋存款港元及其他貨幣的往來、儲蓄、定期存款外幣存款按兌換為港元的等值計算
成員銀行所有持牌銀行均為存保計劃成員屬強制參與,存戶毋須登記
不受保障結構性存款及投資產品投資風險由存戶自行承擔
賠償安排銀行倒閉後由存保會按法定程序發放以存保會公布為準

保障上限按「每名存戶、每間成員銀行」計算:同一存戶在不同銀行各享80萬港元保障;在同一銀行開立的多個賬戶(往來、儲蓄、定期)則合併計算。港元以外的貨幣存款同樣受保障,按兌換為港元的等值與港元存款合併計算上限。

不受保障的包括結構性存款及投資產品,例如掛鈎存款、基金、保險及證券產品。這類產品屬投資性質,不屬「存款」,即使經銀行銷售亦不在存保計劃保障範圍內。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存款保障計劃於2006年推出,其後保障上限多次上調。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政府曾實施臨時的百分百存款保障安排,穩定市場信心;危機過後恢復計劃運作,並持續優化。

2011年起,保障上限定為50萬港元並沿用多年。2024年7月3日,立法會通過《2024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於7月12日刊憲,是本計劃近年最重要的一次修訂。

修訂條例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於2024年10月1日生效:保障上限由50萬港元提高至80萬港元,並落實多項優化措施。第二階段於2025年1月1日生效:為受銀行併購影響的存戶提供優化保障,確保銀行整合過程中存戶權益清晰。

修訂後,存保計劃的保障水平與國際慣例接軌,繼續覆蓋本港絕大部分存款賬戶。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本港大部分存戶的存款低於80萬港元,修訂後可獲全額保障;存款高於上限的存戶,超出部分在銀行倒閉時須按一般清盤程序處理。計劃按「每名存戶、每間銀行」計算上限,存款較多的市民可按自身情況自行安排。

銀行併購方面的優化是另一項實際影響。香港銀行業不時出現合併,第二階段措施確保併購過渡期內受影響存戶的保障安排更清晰,避免存戶因銀行整合而陷入保障空窗。

市民日常可留意銀行是否展示存保計劃標誌,包括電子銀行平台。存款前確認所屬銀行是計劃成員,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如銀行真的倒閉,存戶毋須恐慌:存保會會按法定程序向存戶發放補償,程序與時間以存保會公布為準。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官方網站(dps.org.hk)載有計劃詳情、成員銀行名單及常見問題。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眾查詢熱線 2878 8222,網站(hkma.gov.hk)設有「存款」專頁說明存保計劃及相關法例。

存戶亦可直接向所屬銀行查詢其存保計劃成員身份及保障詳情。

常見問題

外幣存款受保障嗎?

受。港元以外的貨幣存款同樣在保障範圍,按兌換為港元的等值計算,並與存戶在同一銀行的港元存款合併計算80萬港元的上限。

保障上限是按人計算,還是按銀行計算?

按「每名存戶、每間成員銀行」計算。同一存戶在不同銀行各享80萬港元保障;在同一銀行開立的多個賬戶(往來、儲蓄、定期)則合併計算為一個上限。

銀行倒閉後,多久可以取回存款?

銀行倒閉屬罕見事件。按法定程序,存保會會在銀行倒閉後向存戶發放補償,實際時間視乎個案情況,以存保會公布為準。存戶毋須自行向存保會登記。

結構性存款受保障嗎?

不受。存保計劃只保障存款,結構性存款、基金、保險及證券等投資產品不在保障範圍,即使經銀行銷售亦然。投資者須自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24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新聞公報(2024年7月3日,info.gov.hk);金管局「存款」專頁(hkma.gov.hk)。資料查閱日期:2026年8月28日,一切以金管局及存保會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