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選擇》月刊第528期(2020年10月)公布30款面部防曬產品測試結果,約83%樣本實測防曬效能未達標示水平;《消費品安全規例》(第456A章)自1998年4月起實施,要求產品提供中英文安全標示。本文整理測試發現、SPF標示規定與成分風險,並說明對消費者的實際影響。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香港目前沒有專門規管化妝品的單一法例。面部防曬產品屬個人護理產品,其安全性受《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及附屬的《消費品安全規例》(第456A章)規管,執法工作由香港海關負責。條例要求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確保供應香港的消費品符合一般安全規定。
消費者委員會是法定機構,其中一項職能是進行產品測試及研究,並定期透過《選擇》月刊公布結果。第528期測試於2020年1月至3月從市面搜集30款面部防曬產品,售價由80港元至550港元不等,涵蓋標示SPF30至SPF50+的日常防曬產品。
本文適用對象包括:選購面部防曬產品的消費者、供應防曬產品的零售商及進口商,以及關注產品標示規定的市民。
政策要點表:測試結果與規管要求
消委會按國際標準ISO 24444進行人體防曬效能測試,並參照歐盟對防曬產品「高度保護」及「極高度保護」的標示門檻評估。主要結果如下:
| 項目 | 結果 | 備註 |
|---|---|---|
| 樣本數目 | 30款面部防曬產品 | 售價80港元至550港元 |
| 標示防曬系數 | 14款標示SPF30至50;16款標示SPF50+ | 按產品標示分組 |
| 實測效能未達標示 | 25款(約83%) | 按ISO 24444測試 |
| SPF50+樣本符合歐盟「極高度保護」 | 僅1款(16款中) | 參照歐盟建議 |
| SPF30至50樣本符合「高度保護」 | 僅4款(14款中) | 參照歐盟建議 |
| 標示SPF50但實測不足SPF15 | 2款 | 標示與實測落差最大 |
| 實測達標或超標 | 6款獲最高評分 | 售價與效能未必成正比 |
報告指出,約83%樣本實測防曬效能未達標示水平;16款標示SPF50+的樣本中,僅1款完全符合歐盟對「極高度保護」的要求;14款標示SPF30至50的樣本中,僅4款完全符合「高度保護」要求。另有2款標示SPF50的產品,實測防曬系數不足SPF15。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於1994年制定,是規管消費品一般安全的基礎法例。附屬的《消費品安全規例》(第456A章)於1998年4月實施,訂明消費品須附有中文及英文的安全警告或標示,方便消費者理解使用風險。
消委會歷年多次測試防曬產品。第528期(2020年10月)為至今最新一輪面部防曬產品的全面測試;截至2026年8月,消委會未有公布新一批同類測試,本文所引數據仍屬最新可得版本,並以消委會公布為準。
執法方面,香港海關2022年1月公布連串執法行動:接獲約500宗舉報,指市面零售店售賣的搓手液、外科口罩、護膚品等產品包裝缺乏中英文雙語警告字句,經試購後發現60款產品涉違反《消費品安全規例》。此舉反映海關會主動抽查個人護理產品的安全標示。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測試結果顯示,消費者不應單靠包裝上的SPF數字判斷防護力。消委會建議選用實測達標的產品,並注意足量使用:面部每次約需一元硬幣大小的用量,戶外活動期間應每約2小時補塗一次,游泳或出汗後應即時補塗。
成分風險方面,報告引述海外研究指出,化學性防曬劑二苯甲酮(Oxybenzone)可能滲透皮膚進入血液,影響人體荷爾蒙,不建議幼童及孕婦使用;另一常見成分甲氧基肉桂酸辛酯較容易引致皮膚敏感,並被指為潛在內分泌干擾物。上述均屬報告引述的研究結論,並非消委會自行進行的人體或動物實驗。
對有皮膚敏感或濕疹病史的兒童,報告建議優先考慮物理性(礦物)防曬產品,以降低致敏風險;兒童專用產品一般亦較少使用容易致敏的防腐劑(如MIT及CMIT)。
市民如發現市面產品缺乏法定安全標示,可向香港海關舉報;如對測試結果有疑問,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查詢(熱線2929 2222)。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相關機構及查閱途徑如下:
- 消費者委員會:《選擇》月刊第528期報告全文,可於查閱;查詢熱線2929 2222
- 香港海關:消費品安全執法及舉報,可經海關網站查詢
- 電子版香港法例:查閱《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及《消費品安全規例》(第456A章)現行版本
- 衞生署:提供紫外線指數及防曬健康資訊
常見問題
防曬產品喺香港受邊條法例規管?
防曬產品屬個人護理產品,安全性受《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及《消費品安全規例》(第456A章)規管,由香港海關執法;如產品聲稱具醫療功效,可能同時受其他條例規管,以相關部門的公布為準。
SPF50+係咪一定比SPF30好?
SPF數值反映延遲皮膚曬傷的能力,數值愈高理論上防護愈強,但消委會測試顯示部分標示SPF50+的樣本實測效能未達標,選購時宜參考測試報告的實測結果,而非單看標示。
小朋友用防曬有咩要注意?
報告不建議幼童使用含二苯甲酮的化學性防曬產品;有皮膚敏感或濕疹病史的兒童,宜優先選擇物理性(礦物)防曬產品。
邊度可以睇到消委會完整測試報告?
完整測試結果刊於《選擇》月刊第528期,可於消費者委員會網站免費查閱。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資料來源包括:消費者委員會《選擇》月刊第528期〈逾8成防曬液不達標示效能〉(2020年10月發布,查閱日期2026年8月26日);《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及《消費品安全規例》(第456A章),見電子版香港法例;香港海關2022年1月新聞公報。所有金額及條文以相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