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簡稱「消防資助計劃」)是政府撥款55億元、由市區重建局協辦的樓宇消防改善資助,合資格的舊式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業主,最高可獲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及顧問費用六成的資助,並按樓宇層數設有資助上限。以下根據消防處、市區重建局及立法會文件,整理計劃內容、申請資格,以及2024年12月修訂條例生效後的最新安排。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消防資助計劃是政府為協助舊式商住樓宇業主履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要求而設的資助計劃。政府於2017年《施政報告》宣布撥款20億元推出計劃,2019年《施政報告》再加碼35億元,總撥款額為55億元,計劃伙拍市區重建局推行,由消防處及屋宇署作為執行當局。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1987年或之前落成的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目標樓宇,全港約14,000幢)須將防火保障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消防處和屋宇署會就目標樓宇進行聯合巡查,按實際情況向業主或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指明須進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計劃資助的正是這類工程在樓宇公用地方的費用。

計劃適用於條例涵蓋的非單一業權目標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並須符合三項條件:樓宇已接獲消防處及/或屋宇署就公用部分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及/或相關「符合消防安全令」,且截至指定日期尚未完成全部改善工程;住用單位的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不超過上限(市區包括沙田、葵青及荃灣為187,000元,新界其餘地區為143,000元);樓宇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或已聘任經理人、獲得全部業主同意參加計劃。

政策要點一覽(資助上限及申請資格)

項目內容
計劃名稱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消防資助計劃)
推行機構市區重建局協辦;消防處及屋宇署為執行當局
資助比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及顧問費用的六成
資助上限1至3層:23萬元;4至6層:47萬元;7至12層:79萬元;13層以上:126萬元(以費用六成與分級上限較低者為準)
資助範圍公用地方消防改善工程,包括自動花灑系統、消防栓及喉轆、手控火警警報、緊急照明、耐火結構、防火門、加設樓梯等
申請主體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公契經理人,或獲全部業主同意參加計劃的業主代表(以樓宇為單位)
第三輪申請期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已截止,暫未有新一輪申請期的公布)

資助以樓宇為單位發放,合資格樓宇可透過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平台」遞交申請。計劃的申請條件及資助金額,第三輪與上一輪相同。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消防資助計劃自2017年提出以來,合共經過多輪申請:市建局自2018年7月開始協助政府推行計劃,第一輪及第二輪申請分別於2019年及2021年截止,兩輪合共接獲超過3,340宗合資格申請;截至2022年12月底,兩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合共已批出超過1,510宗申請、約7億元的資助。第三輪申請於2023年4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同年9月30日截止。

在法例方面,《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於2024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主要修訂包括: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為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代辦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工程完成後向業主追回費用,並可加收最高20%的附加費;同時提高罰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最高罰款由25,000元提高至100,000元,未遵從「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罰款由50,000元提高至200,000元。修訂亦要求新購置目標樓宇物業的業主,在物業轉讓完成後3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執行當局。

就代辦工程,政府已揀選10幢目標樓宇推行先導計劃(超過一半為「三無大廈」),預計2025年第四季開展工程,目標在2026年年中前完成第一幢樓宇的代辦工程,執行當局估計每年可為約20至60幢目標樓宇進行有關工程。截至2026年8月,消防資助計劃暫未有新一輪申請期的官方公布;發展局局長2026年5月在立法會表示,政府正檢視樓宇維修支援措施,並已在2026年財政預算案預留30億元,目標在2027年年初推出新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對舊式商住樓宇業主而言,消防改善工程屬法定責任,計劃提供的資助可減輕財政負擔,但合資格樓宇最高只獲六成資助,業主仍需承擔至少四成的工程及顧問費用,實際分擔金額按樓宇層數上限封頂。

2024年修訂條例生效後,執法明顯加強:2024年4月佐敦華豐大廈發生嚴重火警後,消防處按風險為本原則,對約1,000幢火警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約8,200次主動巡查,發出8,661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截至2025年6月底超過九成已獲遵辦;消防處並於2025年3月成立「分區公眾安全隊」,在未來一年主動巡查1,800幢舊式樓宇。

對準買家及租客而言,消防處和屋宇署已在各自的網站公布「消防安全指示」及「符合消防安全令」的資料,包括涉及的樓宇地址、指示序號、發出日期及遵辦情況。市民在購入或租住目標樓宇單位前,可先行查閱樓宇有否未履行的消防安全法律責任,有關資訊透明度較以往大幅提高。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消防資助計劃由市區重建局負責處理申請,官方申請及查詢渠道如下: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平台」(www.brplatform.org.hk)提供計劃詳情、申請表格及網上申請服務;樓宇維修支援計劃熱線為3188 1188,可查詢兩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的詳情。消防處(www.hkfsd.gov.hk)及屋宇署(www.bd.gov.hk)網站設有「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專頁及「消防安全指示」查詢功能,分別位於fsdns.hkfsd.gov.hk及bd.gov.hk/tc/resources/online-tools/search。

常見問題

消防資助計劃現在還可不可以申請?

第三輪申請已於2023年9月30日截止,截至2026年8月未有新一輪申請期的官方公布。已獲原則上批准的樓宇會繼續由市建局處理。業主可留意市建局及樓宇復修平台的最新公布。

樓宇未接獲「消防安全指示」,可以申請資助嗎?

不可以。申請的前提是樓宇已接獲消防處及/或屋宇署就公用部分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及/或相關「符合消防安全令」,並截至指定日期尚未完成全部改善工程。未接獲指示的樓宇暫不符合資格。

資助金額如何計算?

以工程及顧問費用總額的六成,與按樓宇層數訂定的資助上限(1至3層23萬元、4至6層47萬元、7至12層79萬元、13層以上126萬元)比較,以較低者為準;資助以樓宇為單位發放。

業主一直不進行消防改善工程,會有何後果?

2024年修訂條例生效後,消防處及屋宇署可代辦公用部分的改善工程,並向業主追回費用及加收最高20%附加費;罰款上限亦已提高,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最高罰款100,000元,未遵從「符合消防安全令」最高罰款200,000元。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資料主要引自香港消防處「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網頁、市區重建局2023年1月6日新聞稿、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平台」、保安局局長2025年7月16日立法會書面答覆、發展局局長2026年5月27日立法會書面答覆及《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資料核對日期為2026年8月29日,計劃細節以政府部門及市區重建局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