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勞工法例以《僱傭條例》(第57章)為核心,輔以《勞資審裁處條例》(第25章)及《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第453章)所訂的申索程序。查詢、投訴以至申索,分別由勞工處24小時熱線、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及勞資審裁處處理。本文按2026年8月官方公布整理各渠道職責與聯絡方法,方便市民按情況求助。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香港勞工法例的查詢與申索渠道,以「先諮詢、後調解、再申索」為基本流程:一般法例問題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僱傭糾紛可尋求勞資關係科免費調解;調解不成,小額申索入稟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較大額申索則由勞資審裁處審理。

核心法例包括1968年9月27日制定的《僱傭條例》(第57章),規管工資保障、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及解僱補償等;1973年3月1日生效的《勞資審裁處條例》(第25章)設立勞資審裁處;1994年制定的《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第453章)則設立仲裁處,處理小額僱傭申索。

適用對象為僱主、僱員及求職者:例如僱員被拖欠工資、不獲法定假期或遣散費,或僱主對《僱傭條例》規定有疑問,均可經下述渠道查詢。

政策要點表

渠道處理事項聯絡方法
勞工處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一般勞工法例及勞工處服務查詢2717 1771(由「1823」接聽)
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全港10間)僱傭條件及《僱傭條例》諮詢、勞資糾紛調解辦公時間內親臨各分處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每名申索人不超過15,000元的小額僱傭申索2927 8000
勞資審裁處超過仲裁處司法管轄權的勞資申索2625 0020(24小時預約2625 0056)
政府一線通政府服務查詢及轉介1823
勞工處電郵一般查詢enquiry@labour.gov.hk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僱傭條例》自1968年制定以來多番修訂,現行版本可於香港電子法例網站查閱,並與《最低工資條例》等其他勞工法例互相配合。

《勞資審裁處條例》於1973年3月1日生效,設立勞資審裁處,以不拘形式、快捷的方式處理僱主與僱員之間的金錢申索。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於1994年制定,設立仲裁處;現行規定每宗申索由不超過10名申索人提出,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額不超過15,000元,超出司法管轄權的申索由勞資審裁處審理。

查詢渠道方面,勞工處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目前由「1823」接聽(資料更新至2026年6月),市民亦可於辦公時間親臨勞資關係科分處。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勞資關係科向僱主及僱員提供免費的僱傭條例諮詢和調解服務,協助雙方盡快、和睦地達成和解,一般毋須聘請律師。

向仲裁處提出申索前,須先經勞資關係科調停而不成功;未經調停直接申索將不獲受理

勞工處指出:「申索人如透過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調停服務而未能與另一方達成和解,可向仲裁處提交申索。」

申索門檻清晰:每名申索人不超過15,000元的小額申索由仲裁處處理;較大金額或超過10名申索人的案件由勞資審裁處審理。兩者的聆訊均公開進行,訴訟雙方不得由律師代表出庭,但可於出席聆訊前諮詢律師。

若僱主無力支付欠薪或遣散費,僱員亦可向勞工處轄下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詳情以基金最新公布為準。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一般查詢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2717 1771(由「1823」接聽),亦可電郵至enquiry@labour.gov.hk。

勞資關係科於全港設有10間分區辦事處,例如東港島(香港太古城太古灣道14號12樓)、西九龍(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0樓1009室)、觀塘(九龍觀塘道388號創紀之城1期1座8樓801-806室)及荃灣(新界荃灣西樓角路38號荃灣政府合署5樓)等,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十五分(公眾假期除外)。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位於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0樓,電話2927 8000;勞資審裁處位於九龍加士居道36號勞資審裁處大樓(港鐵佐敦站B2出口),電話2625 0020,並設24小時電話預約系統2625 0056。

法例全文可於香港電子法例網站查閱;勞工處官方網站亦載有各項服務資料及申請表格。

常見問題

問:遇到欠薪應該向邊個求助?

可先致電勞工處24小時熱線2717 1771,或於辦公時間到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求助;調解不成,可視乎金額向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

問:幾多錢先可以入稟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

每宗申索由不超過10名申索人提出,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額不超過15,000元;超過此限額的申索由勞資審裁處審理。

問:勞資審裁處申索要唔要請律師?

勞資審裁處及仲裁處的聆訊程序均不容許訴訟雙方由律師代表出庭,但當事人可於出席聆訊前諮詢律師意見。

問:勞工處熱線係咪24小時開放?

是。2717 1771為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由「1823」接聽,一般勞工法例及勞工處服務查詢均可使用。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資料來源包括:勞工處「意見、查詢及投訴」網頁(2026年6月更新)、「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網頁、「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網頁(2026年1月更新);司法機構「勞資審裁處」網頁;香港電子法例(第25、57、453章)。

資料核對日期為2026年8月29日,一切以相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