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於《選擇》月刊第537期(2021年7月)公布40款卸妝液測試,兩款樣本檢出可致敏防腐劑甲酯,濃度分別為0.10%及0.14%,均符合內地及歐盟現行限量;水油混合性卸妝液整體卸妝效能較佳。本文整理測試結果與成分規管現狀,資料引自消費者委員會公布的報告。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消費者委員會是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第216章)設立的法定機構,《選擇》月刊刊載的產品測試報告屬官方發布的消費資訊,測試樣本、方法與結果均在報告內公開。本次卸妝液測試於市面零售點購入40款樣本,包括19款水油混合性、10款油性及11款水性卸妝液;每款售價由48元至355元,容量由50毫升至400毫升不等,以每毫升計售價由0.26元至3.00元,差距超過10倍。

測試項目涵蓋防腐劑含量、卸妝效能、標籤資料及品牌的環保回收安排。報告面向日常使用化妝品的消費者,尤其對防腐劑成分敏感、或經常使用防水及持久型化妝品的人士,可藉測試結果核對所選產品是否含有可致敏物質。

測試結果要點表

下表整理本次40款卸妝液測試的主要結果。

測試項目結果備註
致敏防腐劑(甲酯)2款樣本檢出,濃度分別為0.10%及0.14%符合內地及歐盟現行限量
乙酯及丙酯全部樣本未有檢出
卸妝效能水油混合性樣本整體較佳純水性樣本表現較參差
售價與表現同獲五星總評的樣本售價相差超過三倍價格與質素沒有直接關係
標籤及回收資料測試同時審視標籤說明與回收安排詳情以消委會公布為準

防腐劑方面,兩款檢出甲酯的樣本分別為Bioré及CHANEL BEAUTÉ的產品。甲酯(methylparaben)屬parabens類防腐劑,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及歐盟《化妝品法規》(EC)第1223/2009號均就單一酯類訂有含量上限,兩款樣本的檢出量遠低於相關上限,屬合規水平;全部樣本的乙酯及丙酯檢測均未有檢出。

卸妝效能方面,水油混合性樣本的整體表現較佳,純水性樣本表現較參差。測試的40款樣本中,水油混合性產品同時含油性及水性成分,較易溶解防水化妝品;油性產品以油分溶解妝容;水性產品主要依靠界面活性劑,對防水或較濃妝容的清潔力相對有限,消費者可按常用妝容類型選擇相應配方。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報告刊於《選擇》月刊第537期,於2021年7月發布。香港並無專項化妝品法例,《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主要就消費品的一般安全訂立規定,未有強制要求化妝品在標籤上列明全部成分或可致敏物質;成分資料的公開程度,視乎品牌按進口地規定或自願標示而定。

就parabens類防腐劑,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與歐盟《化妝品法規》(EC)第1223/2009號均對單一酯類設有濃度上限,並要求按訂明濃度使用。測試檢出的甲酯濃度為0.10%及0.14%,遠低於相關上限。消費者委員會多年來持續就護膚及化妝產品進行成分審視與測試,本次卸妝液測試屬該系列報告之一,反映2021年市面樣本的狀況;產品成分會隨配方更新而變化,選購時宜以現行版本報告及現行法例為準。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對parabens類防腐劑敏感的人士,選購卸妝液時宜核對成分表是否含有甲酯等成分。即使檢出量符合法例限量,個別消費者仍可能出現皮膚敏感反應,選擇標明不含相關成分的產品是較穩妥的做法。

報告開首即提醒消費者卸妝及清潔是皮膚護理的基礎:

「化妝後沒有妥善卸妝及清潔面部,有機會引致各種皮膚問題。」

面部經常出油或生暗瘡,可能是卸妝及洗面不夠徹底所致。使用防水或持久型化妝品時,宜選用卸妝效能較高的配方,並確保徹底清潔。

測試結果亦顯示售價與質素沒有直接關係:同獲五星總評的樣本售價相差超過三倍,部分售價較高的樣本表現只屬一般。消費者毋須以價格高低作為唯一考慮,可參考報告按妝容習慣與膚質選擇。

敏感肌膚人士選擇卸妝產品時,除留意防腐劑外,亦可考慮成分表較短、標明無香料或無致敏成分的配方,並在首次使用前於局部皮膚試用;卸妝後以清水或洗面產品徹底清潔,可減少殘留物刺激皮膚的機會。

在規管層面,由於本港未有法例強制化妝品列明全部成分,消費者主動核對包裝成分表、向品牌查詢或參考消委會測試報告,是掌握產品成分資訊的主要途徑。報告同時審視樣本的標籤資料與環保回收安排,選購時亦可留意品牌是否提供相關回收服務。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消費者委員會:官方網站 consumer.org.hk,查詢熱線2929 2222。《選擇》月刊設有網上版,訂閱用戶可瀏覽各期報告;本次測試報告載於第537期,全文可於頁面查閱。

常見問題

卸妝液檢出的「甲酯」是甚麼?對皮膚有影響嗎?

甲酯(methylparaben)是parabens類防腐劑的一種,用以抑制產品內的微生物滋生。測試中有兩款樣本檢出甲酯,濃度為0.10%及0.14%,均符合內地及歐盟現行限量;對parabens類成分敏感的人士,使用時仍可能出現皮膚反應,宜避免選用含相關成分的產品。

水油混合性、油性及水性卸妝液有甚麼分別?

三類產品按配方及適用妝容區分。測試顯示水油混合性卸妝液的整體卸妝效能較佳,適合清除防水或較濃的妝容;純水性卸妝液對防水睫毛液等產品的清潔力較弱,表現較參差。

售價較高的卸妝液,卸妝效果是否一定較好?

不一定。測試中同獲五星總評的樣本售價相差超過三倍,部分售價較高的樣本表現只屬一般,反映價格與質素沒有直接關係。

香港法例有否規定化妝品必須列明全部成分?

現行法例未有強制要求化妝品在標籤列明全部成分或可致敏物質。消費者可核對包裝上的成分表、向品牌查詢,或參考消費者委員會公布的測試報告。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消費者委員會《選擇》月刊第537期卸妝液測試報告(2021年7月發布),網址:consumer.org.hk。查閱日期:2026年8月29日。測試結果及成分規管資料,以消費者委員會公布及現行法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