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自 2026年4月1日 起採用 2026/27 年度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作為富戶政策的審查基準;入息限額整體上調 2.8%、資產限額上調 1.4%。本文說明富戶政策的申報安排、額外租金級別與遷出標準,讓公屋住戶了解政策規定及自己是否受影響。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富戶政策的官方名稱為「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由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推行。政策的核心邏輯是:公屋資源有限,應優先分配給最有需要的家庭;入住一段時間後經濟能力提升的住戶,須按超標程度繳付額外租金,嚴重超標者須遷出,騰出單位供輪候家庭入住。

政策適用於入住公屋滿 10 年的住戶。這些住戶須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家庭入息及總資產淨值一次,房委會按當期公屋入息限額判斷住戶所屬級別:入息不超過入息限額 2 倍的住戶毋須繳付額外租金;入息超逾 2 倍至 5 倍之間者須繳付額外租金;入息超逾 5 倍、或總資產淨值超逾入息限額 100 倍的住戶,則須遷出。

部分住戶可按房委會規定獲豁免申報或豁免繳付額外租金,包括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住戶、全部家庭成員年滿 60 歲或以上的住戶,以及全部家庭成員為殘疾人士的住戶;實際安排以房委會發出的申報通知為準。

審查標準與租金級別

富戶政策的審查以「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為基準,申報結果分為以下級別:

項目規定備註
申報周期入住滿 10 年後每兩年申報一次由房委會發出申報表
入息超逾入息限額 2 倍至 3 倍繳付 2.5 倍淨租金按當期入息限額計算
入息超逾入息限額 3 倍至 4 倍繳付 3.5 倍淨租金
入息超逾入息限額 4 倍至 5 倍繳付 4.5 倍淨租金
入息超逾入息限額 5 倍須遷出房委會發出遷出通知
總資產淨值超逾入息限額 100 倍須遷出資產包括物業、車輛、投資及存款等

額外租金以「淨租金」為基準按倍數計算,具體金額由房委會按個案核算。以 2026/27 年度 1 人家庭入息限額 13,230 元為例:月入達 26,460 元(入息限額 2 倍)即須繳付 2.5 倍淨租金;達 39,690 元(3 倍)繳付 3.5 倍淨租金;達 52,920 元(4 倍)繳付 4.5 倍淨租金;達 66,150 元(5 倍)則屬須遷出級別。總資產淨值逾 132.3 萬元(入息限額 100 倍)同樣屬須遷出。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富戶政策的遷出標準多年維持不變:入息超逾入息限額 5 倍、或總資產淨值超逾入息限額 100 倍的住戶須遷出。租金處理方式則有修訂——以往按「倍半租/雙倍租」兩級收取額外租金,現行安排改為 2.5、3.5、4.5 倍淨租金三級,由最新一輪申報周期起實施,讓不同超額程度的住戶承擔相應水平的租金,分層更細。

作為審查基準的入息及資產限額每年檢討。2026/27 年度的限額於 2026年3月26日 獲房委會通過,並於 2026年4月1日 生效:入息限額整體平均上調 2.8%,資產限額整體上調 1.4%;1 人家庭每月入息限額為 13,230 元,2 人家庭為 20,680 元,3 人家庭為 25,870 元,4 人家庭為 32,020 元。

在審查方面,房委會近年陸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包括擴闊申報範圍、增加抽查及跨部門資料核對,並設有舉報濫用公屋的渠道;申報資料會與相關部門核對,虛報或隱瞞會被嚴肅跟進。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富戶政策實際影響的是「入住滿 10 年、且入息或資產超出指定水平」的公屋住戶。對一般住戶而言,最主要的責任是按時填報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只要入息不超過入息限額 2 倍、資產不超過入息限額 100 倍,便不會被加租或要求遷出。

以 2026/27 年度限額衡量,1 人家庭月入達 26,460 元、2 人家庭月入達 41,360 元、3 人家庭月入達 51,740 元、4 人家庭月入達 64,040 元,才達到「入息 2 倍」的加租起點。觸及 5 倍線(1 人家庭 66,150 元、4 人家庭 160,100 元)的住戶才須遷出,門檻實際頗高,一般公屋家庭不易觸及。

對超標住戶而言,影響體現在三方面:第一,租金負擔明顯上升,2.5 倍淨租金即相當於原租金的 2.5 倍,對家庭預算構成實質壓力;第二,遷出安排涉及搬遷成本與尋找替代居所的問題,房委會會在遷出通知中列明期限與安排;第三,申報資料會被核對,如實申報是維持租約的基礎。

從整體資源分配看,富戶政策讓經濟能力已提升的住戶逐步交回公屋資源,縮短其他家庭的輪候時間;對長者及低收入住戶,則透過豁免安排繼續提供保障。

官方查詢與申報渠道

富戶政策的申報及查詢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負責,住戶可經以下渠道辦理:

  • 官方網站:香港房屋委員會網站設有「入息及資產申報」及「打擊濫用公屋」專頁,載有申報表、政策說明及常見問題;
  • 房屋署查詢熱線:2712 2712;
  • 所屬屋邨的屋邨辦事處:收取申報表、查詢申報進度及遞交補充資料。

房委會會向須申報的住戶寄發申報表,住戶須在限期前填妥交回;部分申報事項已提供電子渠道,詳情以房委會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是否所有公屋住戶都要申報入息及資產?

不是。一般住戶入住公屋滿 10 年後,才須每兩年申報一次;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全部家庭成員年滿 60 歲或以上、或全部家庭成員為殘疾人士的住戶,可按房委會規定獲豁免申報,實際以房委會發出的通知為準。

入息或資產超標是否一定要遷出?

不一定。只有入息超逾入息限額 5 倍、或總資產淨值超逾入息限額 100 倍的住戶才須遷出;超標程度較低的住戶只需按級別繳付 2.5、3.5 或 4.5 倍淨租金,毋須遷出。

家庭入息與總資產淨值如何計算?

家庭入息包括各家庭成員的工資、津貼及投資收益等;總資產淨值包括物業、車輛、投資及存款等,扣除負債後計算。各項目的具體計算方法以房委會申報表及說明為準。

逾期交回申報表會有甚麼後果?

住戶應在限期前交回申報表。逾期不交會被房委會跟進,情況嚴重者可能影響租約安排;實際處理以房委會發出的通知為準。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政策條文與限額數字引自香港房屋委員會官方公布(housingauthority.gov.hk):2026/27 年度入息及資產限額於 2026年3月26日 獲房委會通過、2026年4月1日 生效;額外租金級別及遷出標準以房委會最新申報周期安排為準。資料查閱日期:2026年8月29日。實際執行以房委會最新公布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或財務建議。投資涉及風險,請諮詢持牌財務顧問。